工程训练中心教学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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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为加强教学管理,完善保障机制,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倡导营造安全文明、高效的教学环境,进一步规范实践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稳定教学秩序,强化日常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教学纪律和守则

第一条教学人员应严格按照工业中心规定的教学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和早退;每天实训结束时,与学生一起打扫教学、实训区域的现场卫生,整理教学器械、工具,进行设备维护,符合要求后方可离开。

在未安排实训期间,要求做好实训设备的日常保养维护保持场地的卫生。

第二条教学期间,规范佩戴教师卡统一着穿工作服,长头发的女教师必须戴工作帽;不得穿拖鞋、凉鞋、高跟鞋。不得穿短裤、超短裙和低胸、无袖、露背等服装。

第三条教学过程中,与学生有分歧时,态度要和蔼,耐心倾听学生意见,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必要时应向部门主管或中心领导反映。

第四条教学人员应举止文雅,讲礼貌,待人和气,关心学生,为人师表,凡要求学生做到的事,自己应首先做到,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

第五条教学人员应廉洁自律,不得利用单位设备仪器、工夹量具、文具用品、通讯设施等谋取个人便利,不得侵占单位财物,损害单位利益。

第六条教学人员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配合,互相支持,互相学习,取人之长,补己之短,不讲有损团结的话,不做有损团结的事,维护集体荣誉。

第七条教学人员应保持教学办公场所的整洁,保障公共设施、教学资料等的完好,不得丢失、乱放、挪用和损毁教学仪器、设备,妥善保管相关资料。

第八条教学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请假必须提前1天递交请假申请,经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实验室主任安排相关人员代替,擅自缺岗或找人代替的,按旷工处理。

第三章 教学内容和教学质量

第九条实训前做好教学准备。认真备课,认真准备教学课件,做好教学所需材料、工夹量具、刀具等物品的准备工作。实训后认真进行教学总结。

第十条教学人员必须保证中心规定的每天教学有效时间8个学时,不得擅自压缩和减少教学内容,按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计划,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一条教学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每个实训项目教学大纲的教学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教学内容督促学生独自完成实训报告,并认真批改。

第十二条教学人员应不断提高自身的操作技能,钻研教学大纲,提高业务知识和教学方法,在教学过程中努力做到“少而精”、“启发式”、“精讲多练”的教学原则。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十三条在教学过程中,实验室负责人不定期到教学现场听课,并及时与授课老师探讨教学效果。

第十四条教学人员在教学过程中,应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热爱集体、爱护公物、勤俭节约、遵守纪律的良好作风。

第十五条教学人员严格按要求公平评定学生成绩。进行成绩评定时,应按评分标准全面衡量,严格要求,不得降低标准。

第十六条教学过程中,由教学管理人员和中心教学督导组进行教学检查并邀请学生参加教学质量座谈会,对上课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评定学生反映的违反教学要求没有完成教学内容完成不好,以及学生反映比较强烈的教学人员,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

第四章教学安全

第十七条教学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指导学生操作,爱护公共设施,节约资源,提高物资的使用效率。

第十八条随时保持教学设备和现场的整洁和卫生,保证有一个安全、文明、高效、有序的教学环境。

第十九条定期对实训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设备出现问题应及时报修。

第二十条若因操作不当、擅自离岗、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由相关责任人自行负责,并按学校和中心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学生操作设备时教学人员要精力集中、仔细巡察,及时发现和纠正操作中出现的各种不规范现象,避免发生设备与人身安全事故。

第二十二条中心对教学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首先进行整改,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教学人员下班离开教学工作场所之前,要将自己的办公用品和文件资料等收拾整齐;最后离开的人员应负责关闭办公场所的公共设施,如空调、打印机、照明和门窗等,以保证教学工作场所的安全。

第五章其它

第二十四条中心统一划分各教学现场的安全责任区,并指定相应的责任人。

第二十五条中心指定教学期间负责车间大门开关的责任人由责任人按规定时间打开关闭车间大门。

第二十六条中心指定教学设备维修负责人。教学人员报修的教学设备,责任人要及时安排维修。

第二十七条由于停电、停水等原因使教学不能按计划进行的,应及时通知各位教学人员学生

第二十八条中心全体教学人员都有自觉遵守和维护该管理规范的义务。

第六章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工程训练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经中心审议通过后,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实验实训教学管理部  工程训练中心

2022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