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中心安全管理,强化师生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师生实验室安全知识水平和防护技能,保障中心正常有序运行,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适用范围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进入中心实训、工作、学习的所有人员,包括教职工、学生和其他外来人员。
第二条所有进入中心人员,须接受相关安全准入培训,在熟悉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掌握相关实验室安全知识、具备相应安全防护技能后,方可获得准入资格。
第二章 准入培训与资格管理
第三条 相关人员取得准入资格的条件与流程
(一)我校教工学生
1.在线学习;
2.在线考试成绩合格;
3.签订相关文件,获得准入资格。
参加实训的学生除满足上述条件以外,还需经过中心专职指导教师的集中教育培训。
(二)其他外来人员
1.向中心提出申请;
2.由中心负责人批复准许;
3.经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签订相关文件,获得准入资格。
第四条凡是进入中心实训加工的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严格遵守相关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条违反中心管理规定者,视情况取消其准入资格。须经过重新学习考试并经中心审核合格后方可准入。
第六条各实训室负责人不得允许未获得准入资格的人进入中心。若有违反者或发生意外情况,中心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章 设备使用维护与责任追究
第七条所有进入中心使用加工设备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实训室负责人同意,并做好设备仪器使用记录。凡是未经许可进入中心操作使用设备,出现设备损坏或发生人身伤害情况,中心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八条进入中心操作使用设备完毕,需还原设备配套工量夹具,清扫卫生,做好设备维护工作。凡是设备使用完毕未清理或清理未到位,中心将取消其准入资格。
第四章 附 则
第九条本制度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条本制度由皖西学院实验实训教学管理部工程训练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工程训练中心
2022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