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落实实验室“安全生产月”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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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中心):

根据皖西学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工作通知》要求,现就6-7月落实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通知要求如下。

1、加强工作统筹和组织工作。各学院(中心)作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应认真领会校安委会的通知精神,明确其中关于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目标任务,强化责任意识,认真研究部署,统筹推进工作开展。

2、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利用线上线下多种途径,组织开展公开课、微课堂、公益讲座、网上安全知识竞赛等各种实验室安全知识学习、教育和培训,务求实验室安全警钟长鸣、红线意识牢固。

3、深入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严格执行皖西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在每月常规检查基础上,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包括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安全管理情况,实验室相关安全制度落实情况,防火防盗等安防设施配备到位情况,水电、门窗等基础设施完好情况等。安全隐患排查要求对照规范、深入细致、应查尽查、不留死角。

4、落实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对检查出的实验室安全隐患逐一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应属学院(中心)自行整改的安全隐患,一般问题要及时解决,重大隐患限期整改。对不能自行解决的安全隐患,立即将隐患信息报送相关责任部门,同时应做好隐患的安全管控。

5、做好防灾减灾相关工作。针对近期暴雨、高温等恶劣气候,应及时掌握汛情、气象变化情况,强化灾害天气预测预警和重点场所的巡查,做好实验室相关应急预案、应急物资配备和应急队伍建设。

6、加强校院两级检查督查。各相关学院(中心)领导应高度重视,加强现场督导检查,推进工作落细落实。710日前,各相关学院(中心)向实训部报送《皖西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清单》,实训部将适时组织督查,协调相关责任部门,统筹推进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实验实训教学管理部

                                  2020624